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 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于2021年8月10日在贵州毕节明钧玻璃官网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现针对该项目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及环评结论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太阳能光伏玻璃生产线和LOW-E镀膜生产线项目
(2)建设地点: 毕节明钧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新型建材产业园内
(3)建设内容:总占地面积223.73亩,总投资247250万元。总工程包括主体工程的压延联合车间中的2条1000t/d太阳能光伏玻璃生产线及其配套组件加工和深加工车间,并配有袋料库、液氨储棚等储运工程设施,空压站、余热发电系统等辅助工程和给水系统、供电系统等公用工程,以及沉淀池、危废暂存间等环保设施。
二、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施工期:主要包括施工设备废气、扬尘等环境空气影响,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现场清洗和混凝土养护等生产废水的影响,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设备的噪声影响,基础开挖、工程建筑及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的影响,以及工程占地、开挖等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
营运期:主要为原料制备粉尘、配料粉尘、投料粉尘、碎玻璃系统粉尘和掰边落版粉尘,熔化窑产生的废气,深加工工段产生的废气等对环境空气的影响;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等对水环境的影响;各类混合机、风机、纵切机等设备噪声及交通噪声的影响;产生的固体废物有玻璃切裁产生的碎玻璃、料仓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熔窑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脱硫石膏、废催化剂和烟尘沉渣、熔窑冷修产生的废耐火砖、沉淀池污泥、废机油以及生活垃圾固废处置产生的影响。
三、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施工期:通过文明施工、洒水抑尘、遮盖封闭等措施,减轻施工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修建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用于周围旱地的农灌;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敏感点设临时围障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施工固废分类堆放并苫盖,尽量做到土石方平衡,能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等不能回收的定期按规外运;施工结束后做好厂区绿化。
营运期:①废气:运营期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熔化窑烟气治理采用“SCR脱销+半干法脱硫+电除尘”,拟采取“SCR脱硝+电除尘”进行脱销,深加工工段废气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由负压收集装置引入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②生产废水进入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进进入海子街片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海子街河。③对于噪声,采用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规定的设备,对主要噪声源设置减振基础,加消声器等措施降低噪声的影响。④设危废暂存间1座,料仓除尘器粉尘、碎玻璃全部回收利用;烟尘沉渣外售作建筑材料;废耐火砖由生产厂家回收再利用或外售;脱硫石膏外售;SCR脱硝会有少量废催化剂产生,集中收集后返回催化剂厂家;废机油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水处理污泥及办公生活垃圾均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环评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采用切实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能够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外环境产生的影响满足相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针对项目风险因素,采用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了详细的应急预案,确保环境风险可以接受。在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种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拟建项目建设可行。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公众主要是项目周边范围的企事业单位及居民。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①从环境保护角度,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②公众就本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意见;③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拨打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七、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毕节明钧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周女士
联系电话: 13213002489
邮 箱: 1262675324@qq.com
八、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贵州省化工研究院
九、公众意见表:公众可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十、公示和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21年9月14日~29日,共10个工作日。
毕节明钧玻璃明钧股份有限公司
20201年9月14日
毕节明钧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在毕节市委、市政府、七星关区委、区政府、经济开发区各级领导的支持与帮助下于2012年5月成立